各单位部门:
根据 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和学校实际,我校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元旦和第二学期节假日作如下安排:
1.元旦:2016年12月31日(周六)至2017年1月2日(周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
2.清明节:4月2日(周日)至4月4日(周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周六)补4月3日(周一)的课程。
3.劳动节:5月1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4.端午节:5月28日(周日)至5月30日(周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27日(周六)补5月30日(周二)的课程。
学校办公室
2016-12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