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学通知
作者:发布时间:2009-09-04浏览次数:1022
各单位、部门:
为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各单位、部门应充分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,确保开学后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,有关职能部门在开学前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、落实。
2. 9月5日上午8:30在学术报告厅召开校第四届二次“双代会”会议,请全体代表、列席代表参加。
3. 各学院、各部门请于9月5日下午3:00前,将教职员工到校情况以书面形式(或Notes形式)报人事部。各学院请于9月7日上午10:00前,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。
4. 9月5日起班车安排见附件。(区间车、夜间辅导车于9月7日起运行)
5. 作息时间表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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